水生态环保网讯 雄安新区雄县七间房乡隔碱沟水环境治理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雄县七间房乡隔碱沟水环境治理项目已由雄县改革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雄改发投字[2021]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任丘市七间房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污染防治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 任丘市七间房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华溢博通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隔碱沟位于七间房乡境内的河段(9.2km);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梯形断面和仰斜式挡土墙两类生态护坡。梯形断面7.27Km,仰斜式挡土墙1.93Km。在河底建设总长度9.2Km护底及护脚。护坡上沿(隔碱沟)与村路路沿之间设置80cm宽下凹式草坪缓冲带约14720㎡,缓冲带边进行乔木移植。建设11道生态溢流堰,在生态溢流堰前设置去除氮磷的生态浮岛9处共180㎡。对9.2Km河段种植带宽0.5m的沉水植物,进行水生植物生态修复。
2.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项目管理咨询;
□前期综合咨询;
□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
?工程监理;
□招标代理
?造价咨询;
□运营管理;
□其他:
(招标人根据需要自行选择两个及以上服务范围)
3.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结束且竣工决算完成。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水利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5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投资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综合治理或生态修复或清淤或湿地施工的项目管理或工程监理业绩;
(3)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任意一项国家注册类资格证书(国家注册类资格证书是指: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或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具备高级职称;
②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
③工程监理负责人: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④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⑤各负责人不得兼任。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 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次或累计罚款/元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咨询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无。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0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06月07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按 5.1 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 23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视情况决定是否按时开评标,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任丘市七间房乡人民政府
地 址:七间房乡
联系人:邸小明
电 话:0317-2889307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溢博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石家庄裕华万达广场2号公寓2622室
联系人:武楠
电 话:0311-86985993
电子邮件:hybt86985993@126.com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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