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E3213010313106110001001
宿迁市政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宿城区埠子镇水环境水生态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城区埠子镇
1.2项目规模:总占地面积约10万㎡,总投资约2250万元。
1.3质量要求:
1.3.1设计质量标准:依据初步设计文件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图纸须能满足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的需要,保证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1.3.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绿化管养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1.5付款方式:
设计部分:图纸设计完成经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后,付至设计费用的4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设计费。
施工部分:当工程量完成总工程量百分之五十时,付已完工程量的50%款项;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70%;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格的90%;绿化管养期满2年且按照审计清单数量成活率达到百分之百付清全款。发包人付款前,承包人应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6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包括:
宿城区埠子镇水环境水生态景观绿化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包含但不限于绿化、市政、软景、硬景、电气、排水等,详见发包人要求及初步设计文件。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其中技术标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1.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4.2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职称评审表为准),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城市规划、景观专业、绿化林业;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且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投标人拟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投标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之一(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须为投标单位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1600万元的景观绿化设计业绩。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600万元的景观绿化施工业绩。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6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总承包业绩。
说明:(1)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至少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盖章,双方公章缺一不可),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量化指标(同一指标出现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工程内容等。(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的官方网站公开查询网址及方法,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网站查询或验证的,均不予认可。(3)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4.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成员必须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投标人类似业绩满足4.5条)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d.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f.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4.7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
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
受其投标。
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方法及费用: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6日09时00分至2022年1月12日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6.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9时30分。
7.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8.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8.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8.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政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埠子镇龙潭路1号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1876111678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佳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299号
联系人:周璐
联系电话:15366447859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