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雾灵山镇北水泉沟河水生态修复提升项目施工一标段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招标核字[202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兴隆县雾灵山镇塔前村、东梅寺村。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生态护岸工程、河道保水及生态蓄水工程、生态过滤坝工程、河道缓冲过滤带构建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清淤疏浚工程。 计划工期: 2022年10月31日前完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1.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市政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3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4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25 17:00至2022-07-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16 09:00,地点为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堃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承德市兴隆县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鹏鸣花园小区B2区3号楼1单元1802 |
邮编: | 067300 | 邮编: | 067300 |
联系人: | 陈亚军 | 联系人: | 刘敏丽 |
电话: | 13832435086 | 电话: | 0314-5071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