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HSYGJ-2022-016 | ||
工程名称 | 故城堤口渠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 ||
建设单位 |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故城县分局 | ||
工程地点 | 衡水市故城县堤口渠全流域及国祯污水处理厂南600米渠道用地 | ||
建设内容 | 1.在线水质监测系统。水质在线监测设施3套。 2.平流潜流型湿地。新建湿地净化设施一处,占地21900㎡(约32.84亩);总有效面积13500㎡,其中垂直潜流湿地6700㎡,水平潜流湿地6800㎡,可处理污水规模为7500m3/d。 3.高效生态净化系统。生态浮岛3000㎡,超纳米曝气机4台,河道净化一体机5台,涌泉式曝气机10台,太阳能曝气机18台。 4.原位生态修复。首先通过底泥改良剂及水质调理剂将现状水体进行改善,随后采用沉水植物+螺蚌类的方式进行修复,沉水植物主要采用狐尾藻、金鱼藻、马来眼子菜及菹草,铺设总面积19200㎡,螺蚌2000kg,鱼类1500kg。 5.生态缓冲带。利用植物或者植物与土木工程相结合,净化面源污染,其中堤口渠渠首至工业区邢衡线桥建设缓冲带6600㎡,主城区段按照堤口渠《2014年怡水公园整治工程》原设计补种挺水植物。 | ||
市政公用面积 | / | 招标内容 | 施工单位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本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
招标代理单位 | 衡水亿高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2727.938436万元 |
资格审查 必要合格条件 | 1、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给予小微企业3%的价格分加分优惠;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5、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无行贿查询记录以及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全部视为无效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文件发售地点 |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 ||
联系人 | 赵全义 | 联系方式 | 0318-5325938 |
公告发布 开始时间 | 2022年8月25日上午09:00时 | 公告发布 截止时间 | 2022年8月30日上午09:00时 |
招标文件下载 开始时间 | 2022年8月25日上午09:00时 |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22年8月30日上午09:00时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 ||
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故城堤口渠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已经由故城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故审批招标核字【2022】10号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故城县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衡水亿高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故城堤口渠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2.2、工程地址:衡水市故城县堤口渠全流域及国祯污水处理厂南600米渠道用地 2.3、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2.4、工期:26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给予小微企业3%的价格分加分优惠;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施工能力;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5、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无行贿查询记录以及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全部视为无效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09时00分至2022年8 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投标人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www.hebca.com/ggzyhs.html点击机构证书,CA咨询电话:4007073355。 (http://www.hbidding.com)在线上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如非注册用户,请先进行注册),具体流程详见惠招标-帮助中心。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16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并仅作为事后必要的存档使用。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故城县分局 联系人:赵全义 联系电话:0318-5325938 代理单位:衡水亿高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刁玉姣 联系电话:15930877239 8、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故城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