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环保网讯 日前,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检、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等部委发布《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黄河生态治理的攻坚范围包括流域贯穿的9省: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山东等9省区范围内,以黄河干流、主要支流及重要湖库为重点开展流域生态保护治理行动。
其中,黄河干流主要指青海玉树河源至山东东营入海口河段;主要支流包括湟水河、洮河、窟野河、无定河、延河、汾河、渭河、石川河、伊洛河、沁河、大汶河等河流;重要湖库包括乌梁素海、红碱淖、沙湖、东平湖、龙羊峡水库、李家峡水库、刘家峡水库、万家寨水库、三门峡水库、小浪底水库等湖库。
《方案》目标要求,通过攻坚,黄河流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干流及主要支流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治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生态环境风险有效控制,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格局基本形成。到2025年,黄河流域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1.9%,地表水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黄河干流上中游(花园口以上)水质达到Ⅱ类,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90%,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
《方案》强调,要加快污染水体消劣达标。到2025年,黄河流域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环境本底除外)。石川河、沮河、延河、三岔河等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水体,依法编制实施水体达标规划。
针对入河排污口,《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全面摸清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底数,做到应查尽查,有口皆查,推进排污口水质水量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建立全流域入河排污口“一本账”“一张图”,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到2022年,完成黄河干流及重要支流排查,到2025年,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