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广东省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开发的中山市入河排污口管理系统APP,已全面录入了中山市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及图片,并与广东省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同步,全市19671个入河排污口档案信息实现了动态更新管理,有了可监测溯源的“身份证”信息。
水污染问题表象在水里,根子在岸上,作为陆源污染物进入环境水体的最后一道“闸口”,入河入海排污口(以下简称“排污口”)是打通水里和岸上的关键环节。记者了解到,自2021年起,中山市全面加强排污口监督管理,坚持抓源头、抓根本,系统发力、分类推进、标本兼治,系统施策推进水污染治理工作。
技术引领,科学精准推进排污口排查溯源
排污口一头连着江河湖海,一头连着生产生活,是连接水里和岸上的重要节点。
“责任主体不明、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长期存在,是排污口管理的‘中梗阻’。”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水与海洋生态环境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2021年起,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中山市采取“以无人机航测+无人船搭载侧扫声纳+人工拉网式排查为主,公众问询等为辅”的排查方式,建立“天、地、水”一体化排查体系,全面摸清各类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信息,为后续排污口精准整治奠定基础。
2021年,中山已基本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的“排查、监测、溯源”工作,累计排查长度超过3000千米,共排查出入河排污口19671个。
2022年,针对难以分清责任主体入河排污口开展溯源35次,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切实解决排污口“找不着主”的问题;对89家重点工业企业开展溯源排查,共完成管网摸查218.5公里,管道潜望镜(QV)检测65公里,并将排查溯源成果下发至相关镇街及企业,帮扶指导企业完善入河排污口设置。
信息化管理,智慧高效推进打通排污口管理堵点
“排污口是动态更新的,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监管。”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水与海洋生态环境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破解以往排污口数量多、管理人员少、管理任务重的难题,中山市改变传统的“人海”监管方式,向信息化管理借力。
2022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出“中山市入河排污口管理系统”及APP,全面录入了中山市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及图片,让每一个入河排污口都有了自己的“身份证”,实现了随时随地查询入河排污口具体信息的功能。
有了“身份证”信息,一旦发现河道排放异常,就能通过调取排污口信息,及时追溯、倒查问题,为从源头上监管污染物进入水体、推进水污染环境治理提供了信息支撑,也为深入开展重点排污口溯源,进一步细化排污口分类,落实责任、分类施策、系统治理提供了基础。
记者从“中山市入河排污口管理系统”看到,系统设置了“排污口分布、排污口管理、统计分析、排污口修改记录”等模块,不仅能通过颜色标识区分入河排污口状态,还可通过镇街、收纳水体、任务类型、整治状态等条件筛选对应的排污口,一键导出排污口清单。
各镇街核对排污口信息,在系统提交排污口信息修改申请和排污口整治佐证材料,中山市生态环境局逐一审核修改信息和整治材料,退回整治不到位的排污口,并随机抽检审核通过的排污口,现场检查整治情况是否属实。
APP还设置了“实时监控、地图分布、任务统计、排口整治、排口审核”等模块,展示了各镇街排污口数量、类型和任务完成情况等信息,并具备定位、导航、提交审核等功能,可通过定位功能快速查看附近的排污口信息,通过导航功能到达排污口具体位置,通过提交审核功能直接在现场拍照上传系统,为现场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便利。通过“中山市入河排污口管理系统”及APP,随时报告排污口整治工作进展,动态更新排污口情况,实现全方位信息化管理,大大提高排污口整治和监管工作效率。
河岸共治,水陆统筹推进排污口分类整治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污染源、排污口和水体的监管不连贯,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的管理未统筹,无法实现水污染防治全链条统一监管,是造成水污染防治工作未获得显著成效的一个成因。
针对这一问题,中山市坚持“水陆统筹,以水定岸”,以排污口分类整治为抓手,尝试构建“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从源头系统推动水生态环境治理,推进中山市治水一盘棋,保障中山市城污、农污、小区改造、工业区改造、农业面源治理、城市面源治理等“六污同治”治理成效,推动河岸水生态同治共美。
在2021年已完成全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的工作基础上,中山市2022年制定了《中山市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与销号2022年实施方案》,按照全省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已完成176个问题排污口整治,整治完成率97.8%;对全市前期排查出的296个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开展分类整治,整治完成率达55.56%。
建管并重,常态整改严格排污口监督管理
2022年度,中山市共出动494人(次)对全市不达标河流、劣V类河流入河排污口和5家入海排放工业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累计发现问题431个,其中4单异常排污口均已完成整改;每季度对全市5个工业企业入海排污口开展水质监测,达标率100%;严格规范审核13个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将其纳入环境监管。
抓排污口这个“牛鼻子”,中山将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情况纳入中山市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和水污染治理专项考核,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问责,以打通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加强相关单位对排污口监管,倒逼责任主体对排污口污染治理负责,有效管控污染物进入受纳水体,助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与此同时,中山市实施“河长+治水”,出台《中山市河道管理办法》,两次签发总河长令,修订河长考核办法,出台水污染治理专项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各级河长针对排污口设置不符合要求、标识牌缺失、废污水乱排放、截污管道溢流、排污口整治不彻底等问题进行归类整理,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提交给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