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源削减
到2025年,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控制
来源:农法制调研中心     阅读: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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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2-05-19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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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十四五”至2035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等,对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做出部署安排。

此次印发的《实施方案》以以削减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促进土壤质量和水质改善为核心,按照“抓重点、分区治、精细管”的基本思路,统筹谋划、协同联动,突出重点、试点先行,优化政策、强化监督,形成齐抓共管、持续推进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实施方案》明确,2025年,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控制。农业生产布局进一步优化,化肥农药减量化稳步推进,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高,农业绿色发展成效明显。试点地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初步建成,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到2035年,重点区域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显著降低,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和监管制度全面建立,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实施方案》强调,推进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根据农业污染源类型分布、地理气候条件、环境质量状况等,确定农业面源污染优先治理区域,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按照土壤、水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分区分类采取治理措施;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库。总结试点示范成果和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由点及面,逐步形成产业化、规模化效应。

《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农业污染源调查监测,对化肥农药投入、畜禽和水产养殖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分析评估养分和有害物质转化规律;评估农业面源污染环境影响。制定农业面源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构建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环境监测“一张网”;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长期观测,逐步实现对农业面源污染环境质量影响的动态评估;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管平台,实现从污染源头到生态环境的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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