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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磷污染打响攻坚战,问题症结在哪?如何攻克?

  • 政策时事
  • 来源:中国环境
  • 时间:2023-03-08 10:14
  • 阅读:1032

近日,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司长黄小赠在生态环境部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总磷污染控制是下一步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攻坚方向。

作为长江流域首要污染物,目前,总磷污染现状什么样?主要问题症结是什么?重点攻坚如何做?中国环境报记者采访了清华大学水质与水生态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剑峰教授。

长江流域总磷污染现状是怎样的?

“2022年,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98.1%,同比上升了1个百分点。2020年以来长江干流水质连续三年保持Ⅱ类,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黄小赠表示,“十三五”期间,各地围绕总磷污染控制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有些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长江干流一些断面经常出现总磷局部高值,汛期污染强度大等问题。

生态环境部日前公布2022年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数据显示,2022年监测的210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湖库个数占比73.8%,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4.8%,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最新数据显示,2022年长江流域总磷平均浓度为0.058mg/L,较2016 年下降了47.7%,但总磷作为首超因子的超标断面占比仍远高于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仍是制约长江流域水质改善的主要因素。从空间分布来看,长江流域中、下游总磷浓度高,上游总磷浓度低。从污染源类型来看,农业源、生活源、工业源总磷排放量占比分别为68%、30%和2%。因而一般认为农业源的整治应该是当前长江流域总磷的治理重点。

“长江流域总磷排放中农业源占比虽大,但由于农业源总磷进入环境后的代谢路径和入河量比较复杂,很多在入江过程中重新被固定吸收利用,流域层面农业源总磷对长江水质的影响尚不明确。”彭剑峰告诉记者,农业源污染指的是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未经合理处置的污染物对水体和土壤造成的污染,主要包括化肥污染、农药污染和畜禽粪便污染等。而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法,农业源核算的是排入土壤环境的量,这部分磷远高于经雨水冲刷或渗透进入水体的入河量。

据文献调查,长江流域农业源总磷入河系数约在8-15%之间,受降雨条件、地表土地类型、冲刷作用、入河系数等相关因素的复合影响,长江流域总磷排放量与入河量仍存在一定差距。

“相比农业源,长江流域工业源和生活源总磷入河系数高,对水体的影响更为直接,仍是局部水体磷污染防控重点”彭剑峰说。

流域范围内总磷污染问题的症结是什么?

2022年,生态环境部编制印发《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导各地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精准识别流域范围内总磷污染问题及其背后的症结所在。

那么,长江流域总磷污染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有哪些?

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长江流域总磷污染农业源中,畜禽养殖业污染占比较大。

“汛期污染成为长江流域总磷汇集入江的重要途径。”彭剑峰介绍,日常城市排污管网、排水沟渠、农业沟渠中累积了大量富磷污泥、底泥等,这类污染物会随着汛期雨水径流直接排入受纳河湖,成为区域总磷的入江的重要途径。因而,汛期总磷污染来源及控制应成为各地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中着重考虑的方面。

彭剑峰说,对于城镇而言,长江流域部分城镇污水管网配套不健全,污水集中收集率与分流制管网占比低,雨季管网溢流污染现象较为突出,也是造成总磷污染的重要原因。

一直以来,长江流域“三磷”(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污染问题备受关注。“十三五”时期,各地虽开展了一系列“三磷”污染控制工作,但磷石膏库污染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其污染仍影响着局部水体。

彭剑峰说:“长江流域历史遗留磷石膏库存量3亿吨左右,且存在年新增量多、消纳量不足、老旧磷石膏库建设不规范等问题,磷石膏库渗滤液对长江部分区域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

他用数据补充道,“2019年生态环境部在‘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中发现53.6%的磷石膏库存在环境问题,且长江中上游磷石膏库多依江傍河布局,降雨冲刷、堆场事故等极易造成较大环境风险。”同时,黄磷尾气中的磷可在降雨作用下进入水环境,加大了总磷污染治理风险。

总磷污染治理如何重点攻坚?

《指南》因地制宜提出了总磷污染控制目标和具体工程任务,要求与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将总磷污染控制与“三磷”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等工作系统谋划,统筹推进。

2022年9月,生态环境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要求相关省份编制总磷污染控制方案,对磷矿、磷肥生产集中的湖北、贵州等省份,制定更加严格的总磷排放管控要求,重点加大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长江干流湖南湖北段、沱江、岷江、乌江、太湖、丹江口水库等磷污染治理力度。目前,湖南、湖北、江西、江苏等省份已出台印发流域范围内总磷污染控制方案,总磷污染治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下一步,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如何实现重点攻坚?

彭剑峰告诉记者,未来长江流域总磷控制建议坚持“一盘棋”统筹,以流域重要湖泊和河口为敏感对象,以防控湖泊藻类水华为目标,结合社会经济实际承受能力,分区分期优化制定重点水体及断面的总磷污染控制目标值。

彭剑峰建议,“长江应构建基于敏感水生生物或水体功能的长江流域磷污染差异化、个性化防控体系,推动长江流域磷污染按单元精细化分区管控。加强重点湖库如滇池、太湖、洞庭湖、巢湖、鄱阳湖等敏感水体的保护修复,定期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健康调查评价。”

彭剑峰进一步强调,随着流域总磷污染治理的持续推进,汛期污染的问题将成为流域治理难点重点。“应强化长江流域汛期磷污染治理,以汛期水质恶化断面为抓手,精细化调查汛期磷污染来源。探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来源调查,阐清农业源对长江总磷污染贡献。”

他建议,在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编制中,应依据“源头削减—过程阻控—河湖修复”全过程,开展流域总磷污染控制,着重加强汛期污染和农业源污染来源解析及污染治理,对于“三磷”污染重点区域实施针对性污染控制策略,从而形成长江流域磷污染精准与协同管控方案。

《行动方案》要求深化长江“三磷”排查整治工作,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监管,推动磷矿、磷化工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当前,“三磷”专项行动在一些磷污染严重的区域已取得明显成效,如贵州洋水河流域通过15家“三磷”企业整治,实现出境断面总磷浓度下降超过三分之二,解决了洋水河流域60年总磷超标“老大难”问题。

根据中国磷肥工业协会统计的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磷石膏的年产生量达8000万吨,累计堆存量超过5亿吨。云南、贵州、四川、湖北、安徽5个省的磷石膏排放量约占我国磷石膏产生量的82.25%。

“接下来,长江流域‘三磷’污染防治应着重突破磷石膏资源化技术及政策支持,”彭剑峰建议,“聚焦磷石膏减量化,推进磷矿总量控制—磷矿石逐级利用—磷化工精细化转型—磷石膏综合利用创新,加大对磷石膏资源化利用产业的帮扶,严格磷石膏堆场的规范化整治,降低磷石膏污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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